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王彦兰、马占俊,因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权证书丢失申请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,如有异议,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即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)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,联系电话:0953-8039516,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注销。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坐落 | 面 积 | 权属证书种类 | 权属证书 编 号 | 备注 |
1 | 王彦兰 马占俊 | 同心县豫海镇北环西路颐和家园小区7号楼113+213铺 | 房屋建筑面积: 104.74平方米 | 房屋所有权证 | 20140467 |
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
2024年5月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