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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——王彦兰、马占俊
来源: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日期:2024-05-06

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王彦兰、马占俊,因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权证书丢失申请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,如有异议,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即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)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,联系电话:0953-8039516,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注销。


序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面 积

权属证书种类

权属证书

编 号

备注

1

王彦兰

马占俊

同心县豫海镇北环西路颐和家园小区7号楼113+213铺

房屋建筑面积:

104.74平方米

房屋所有权证

20140467




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24年5月6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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